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开展“民法典进企业”宣传
2026-05-28 15:44:4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| 编辑:蒋檬 | 作者:阮冰睿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896

5月27日,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组建普法宣传小组,下沉辖区重点工业企业开展了“送法入企”宣传活动。

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物权编、合同编、侵权责任编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、不动产环保义务、生态损害赔偿等核心条款,面向辖区5家涉气企业开展了“一对一”普法宣传,发放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态环保条款解读手册》等宣传资料10余份,并重点向宣传企业中的化工、建材、危废处置等高风险企业,解读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229条至1235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条款,重点讲解因环境污染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无过错责任、惩罚性赔偿、第三方治污连带责任等关键内容。同时,现场对企业环保法律疑问进行了逐一解答,并剖析本辖区因违法排污承担生态损害赔偿的典型案例。

本次宣传摒弃纯法条灌输模式,紧扣企业经营实际,让企业清晰知晓违法排污不仅面临行政处罚,还需承担民事赔偿、修复生态等多重法律责任,从源头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。同时,本次宣传加强了与高新科技园区、第三方环保管家的协作,整合资源开展联合普法,夯实了辖区企业绿色发展法治根基。

责编:蒋檬

一审:胡蔓

二审:刘宏远

三审:陈世杨 姚军

来源: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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