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商户用锥桶占用公共停车位(整治前)

执勤辅警清理占用公共停车位物品(整治中)
7月25日,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2345热线市民投诉,反映永安路两侧公共停车位长期被沿街商户及个人通过放置隔离墩、反光桶等方式私自占用,导致周边居民停车难问题突出。
接到举报后,交警大队迅速响应,立即组织辖区中队警力赶赴现场调查。经核实,部分商户和个人确实存在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,严重影响了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。执勤民警现场对占用物品进行了全面清理,恢复了停车位的正常使用功能,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。
目前,永安路公共停车位已恢复正常使用秩序。鼎城交警特别提醒:公共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私自占用。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。
责编:邢修宇
一审:胡蔓
二审:刘宏远
三审:姚军 陈世杨
来源:鼎城交警大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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